李纪恒部长出席国新办扎实做好民政在全面小康中的兜底夯基工作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庄严宣告,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标志着我国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民政工作承担着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任务,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兜底夯基,努力使全面小康的成色更足、质量更高。主要取得三个方面的历史性成就。
第一,兜牢民生底线,帮助广大特殊困难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保证各类特殊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能少”,民政部门责无旁贷。
针对农村贫困人口,我们尽锐出战、集中发力,2017年底实现全国所有县(市、区、旗)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动态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20年底将1936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实现兜底保障脱贫。此后持续做好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拉紧防止返贫致贫的制度防线。
针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众,我们健全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20年底将4425.9万人纳入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105.3%、188.3%。将477.4万人纳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2020年实施临时救助1380.6万人次。
针对孤儿、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截至2020年底,全国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611.3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184.3元/人·月,分别比2012年增长65.77%、68.46%。从2020年起,25.4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首次纳入国家保障。2016年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2020年底,分别惠及1214万人和1475.1万人。普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同时,我们主动做好受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顺利实现全面小康。
第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
全面小康是各方面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康,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民政部门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
我们推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绝大多数党组织书记当选村(居)委会主任,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村(社区)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泛实行村(居)务公开和议事协商;明确村(居)委会特别法人资格;治理社区“万能章”为基层减负增效;整治村(居)民自治中的涉黑涉恶问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400多万社区工作者日夜坚守,筑牢社区疫情坚固防线,展现了强大战斗力。
我们大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5.7%,总数达到51.1万个;信息化手段广泛应用,养老托幼等多种服务载体不断涌现;社区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更加便捷,志愿服务普遍开展,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持续提升。
我们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9月10日,取缔和劝散2346家,曝光1126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截至9月初,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减轻企业负担约38.6亿元,惠及企业约125.2万家。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扶贫项目超过9万个,投入各类资金1245亿元。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5.8亿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直接受益对象1300多万人次。
我们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9480个,净资产规模近2000亿元,相关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募集资金396.27亿元、物资10.9亿件。2012-2020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17187.9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近5000亿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福利等事业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157万人。注册志愿者超过2亿人,较2012年增长近10倍。
第三,拓展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
来源:国新网
编辑: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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